九江分公司2018年度九江分公司CFB锅炉除尘器滤袋、笼骨及密封圈框架协议招标CFB锅炉除尘器滤袋、笼骨及密封招标公告
2.项目内容:2018年度九江分公司CFB锅炉除尘器滤袋、笼骨及密封圈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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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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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尘器滤袋\LB77 Φ135×8100 PPS |
5000.00 |
件 |
包1-除尘器滤袋、密封圈和笼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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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密封圈\LB77 4-1 δ=4mm VMQ |
60.00 |
件 |
包1-除尘器滤袋、密封圈和笼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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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笼骨\LB77 Φ130×8100 Q235+有机硅 |
250.00 |
件 |
包1-除尘器滤袋、密封圈和笼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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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6月30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应提供其滤袋在五大电力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同类型电厂锅炉(烟气)除尘器中应用良好、实际连续使用寿命达到4年以上使用业绩,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企业(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6日8:00时至2018年7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