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夏邑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工作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夏邑县宇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夏邑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工作项目;
2.2、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18】214号;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308号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控制价:装机容量0.06元/W;
2.5、建设地点:夏邑县境内;
2.6、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212个光伏扶贫村级电站、总规模56.19196兆瓦,在运行期内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站设备组件定期检验、电站信息监控、场区日常管理、损坏设备组件的修理更换等;
2.7、运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运维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年;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行维护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的运维团队要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检测维护的熟练技工要达到8人以上,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作量情况自定。
3.5、设备配置:投标单位有能力配齐配全高质量的检测设备及日常维护设备,其中运维车不能少于4台。如检测设备暂时不能配齐,经招标单位批准,投标单位可暂时雇用第三方检测,其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支付。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年7月16日上午08:00至2018年7月20日下午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