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 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HN_B_HEB/YDK_FW/JX_20180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华能御道口20MW光伏2018年维护外委工程(第二次)。
3.2、施工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御道口牧场华能桃山湖风电场。
3.3、招标范围:御道口20MW光伏2018年一年维护外委,负责除尘、除雪、除草、螺栓紧固等工作,临时占地、防火等民事协调费由投标方负责。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4.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二)专项资格要求
4.1.风机/光伏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或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