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煤场膜下索及其附件安装招标-2018 年 8 月环境公司国际盘山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 EPC 工程-招标三部
一、项目简介:
包括大、小煤场及栈桥的封闭处理改造。本次发包为大煤场(长 280 米、宽 164 米)封闭设计、供货和安装工程,本项目设计使用寿命 50 年。
北纬 40º12´,东经 117º32,属于天津市管辖,南距天津市 125km,西距北京 90km,东至唐山 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的中心地带,厂区处于燕山余脉翠屏山南侧山脚下,蓟县县城东南 7km,盘山风景区位于厂址西北约 20km,南距京沈高速和京秦铁路 1km,交通便利;厂址北部 5km 处的于桥水库是电厂的主要供水源,东部 2.5km 的青池岭沟为电厂的贮灰场。厂址范围内属剥蚀低山丘陵地, 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原地面标高 20~25m (于桥水库高程系统,以下同),坡度 10~12‰。在电厂一、二期工程建设期间,三通一平工作已在规划厂区和施工场地范围内实施,整平后的地形为东北高、西南低,在 25m 至 19.5m 标高间变化,坡度为 5‰左右。
本标段设计涉及到大煤场建筑、土建基础、钢结构、输煤工艺、照明、接地等专业的设计。
二、招标范围:
下索及其附件的供货、安装、检验、验收、调试、等方面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工期:2018 年 9 月 15 日开工,10 月 30 日完工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本标段参与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文件);
(3)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