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分公司原油罐区中转站火灾光栅系统整改光纤光栅火灾探测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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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重招)九江分公司光纤光栅火灾探测系统-原油罐区中转站火灾光栅系统整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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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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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系统\10回路 柜式 联动 防爆型 |
1.00 |
套 |
包1-火灾探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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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5月22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业绩近三年在石油库同类型应用产品每年不少于3套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型号的3C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供应商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ISO18000认证证书。 4.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9日8:00时至2018年8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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