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热网首站项目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17 年,营口热电厂已立项 2 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改造项目预计于 2018 年供暖期前完工。通过 2 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能够一定程度提高机组的供热调峰能力, 但无法满足供热严寒期电网深度调峰需求。随着营口热电厂采暖热负荷不断增加,迫切需要 实施 1 号机组高低旁路联合供热改造,才能满足机组供热期参与电网辅助调峰的需求。1#机 和 2#机改造后,共增加供热抽汽量 214t/h。总供热能力为 162.5MW,折合供热面积约 360 万平方米。利用增加的蒸汽量,在电厂机组扩建端热网循环水供回水母管附近(南侧紧邻车 棚),采用原热网首站拆除的两台 2000 ㎡的旧加热器、新增一台热网循环水泵、一台凝结水 箱及两台凝结水泵,新建热网首站。新建热网首站占地面积 565.1 平方米,建筑面积 1130.2 平方米。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5 日,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具体改造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热网首站项目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热网首站项目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
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 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 3 项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提供 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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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8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08 月 16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08 月22 日 17:00 止,登陆上 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 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 项,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 信形式通知。2.购买: 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500 元/标段,售 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