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热电 2×350MW 新建工程拖令用扁电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期容量:2×3500MW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5 个月
2.4 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18-TQDQDL010
2.5 设备(标段)名称:拖令用扁电缆
2.6 设备(标段)数量:5320 米(两台设备用量)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YVFB-0.6KV/1KV 4X50、YVFB-0.6KV/1KV 4X10、YVFB-0.6KV/1KV 7X2.5、YVFBP-0.6KV/1KV 7X2.5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
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投标。
3.1.6 近 6 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或鉴定报告(该报告须与本次招标电缆一致或以上等级),并提供证明文件及查询方式。
2、投标人有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累计 5KM 及以上拖令用扁平电缆满 2 年的运行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面、签字页及用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8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