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0MW 新建工程、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 斗轮堆取料机项目上机电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营项目本期容量:2×1000MW;吉木萨尔项目本期容量: 2×350MW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5 个月
2.4 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18-TQDQDL011
2.5 设备(标段)名称:斗轮堆取料机项目上机电缆
2.6 设备(标段)数量:东营项目上机三合一电缆:160 米;吉木萨尔项目上机三合一电缆:100 米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东营项目 3X35+25+(18X2,5)C+12FO(9/125) ,6/10KV
(参考 TRATOSFLEX ES);吉木萨尔项目 3X35+25+(18X2,5)C+12FO(9/125) ,6/10KV(参考 TRATOSFLEX ES)。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
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近 6 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方若为代理商必须具备所供产品的相应授权,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
2、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的且符合中国标准及国际标准。
3、投标方需提供产品相关业绩表,5 年内产品在装卸设备上类似运用场合的供货业绩不少于 10 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