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项目(一期工程)路园园区2.112兆瓦“农光互补”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光伏扶贫项目(一期工程)路园园区2.112兆瓦“农光互补”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由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渭发改发[2018]4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经营安装管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概算:渭源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路园园区2.112兆瓦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2.112兆瓦,建设路园镇潘家岔村(300KW)、峪岭村(300KW)、东湾村(300KW),五竹镇渭河源村(312KW)、郭家沟(300KW),麻家集镇四沟村(300KW)、袁家河村(300KW)等7个村级光伏电站,并配套安装逆变器、电池组件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共带动贫困户422户。总投资2281.05万元
2.2 建设地点:渭源县路园镇、麻家集镇等
2.3 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经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件授权函及相关设备有关检测证书;
3.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方提出的经营管理要求制作承包经营方案,并提供有法人签署的相关承诺函;
3.5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光伏发电产品(组件、逆变器、背板)均须获得“领跑者”认证;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08月24日至2018年08月28日。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下载投标信息确认单。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