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食堂原材料采购
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食堂原材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S-QCTX-H-2019-1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数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 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米类、面类、食用油类 (非转基因)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 2 蔬菜类、鸡蛋类、豆制品粉条切面类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3 调味品类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 4 肉类(包括鸡柳、骨肉相连等半成品)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本次招标每包选取两家入围供应商,合作期限为1年,具体事宜经选定中标候选人后另行洽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投标。 3、第一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米类、面类、食用油类(非转基因)的内容。 第二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蔬菜类、鸡蛋类、豆制品、粉条切面类的内容。 第三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调味品类的内容。 第四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肉禽类的内容。 4、第一包: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 第二包: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小作坊生产执照(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自备运输车辆证。 第三包: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 第四包: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产厂商、经销商)。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版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13:30—17:30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及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即复印件。 5、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三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6、第一包: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 第二包: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小作坊生产执照(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自备运输车辆证。 第三包: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 第四包: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销商)、质检合格证(生产厂商、经销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产厂商、经销商)。 7、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 投标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 开标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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