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洪运路站,东至龙岗站,正线全长24.602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9座(其中有道岔站8座、其中换乘站4座),由西向东分别为洪运路站、那历村站、那洪立交站、金阳路站、通源路站、大沙田站、金象大道站、五象岭站、玉象路站、总部基地站、飞龙站、体育中心西站、体育中心东站、良庆大桥南站、良庆圩站、楞塘村站、五象火车站、清平坡站和龙岗站。平均站间距1.38km,最大站间距2728km,为五象岭站~玉象路区间;最小站间距700m,为飞龙站~体育中心西站区间。本工程设换乘车站4座。那洪立交站与5号线L型节点换乘、大沙田站与2号线T型节点换乘、总部基地站与3号线T型节点换乘、龙岗站与8号线T型通道换乘。
2.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融资。
3. 本项目招标指导价
本项目招标指导价为2831.48万元人民币。
4. 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全长24.602km的正线区间(含车站存车线、折返线、渡线)、出入段线区间、19座车站、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2座主变电站、25列车、6列工程车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含800MHzTETRA数字集群系统、列车行车调度二次开发设备、漏缆/射频电缆等)、材料、工具、仪器仪表、随机附件以及所需的其他材料的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详细设计(含深化设计、产品设计、内部接口设计、外部接口设计)、设计联络、产品制造、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货、运输、交货、安装督导、现场调试(含单机调试、子系统调试、通信系统联调)、综合联调、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营、开通保障、重大节日保障以及确保上述系统正常运营所需的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人员培训等,直至通过业主最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设备数量及主要规格:详见用户需求书。
5. 工期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2020年6月28日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载客试运营的进度要求,其中,五象火车站至龙岗站施工实施及开通存在不确定性,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分期、分批供货,详细工期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对工期及进度的要求。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调度系统二次开发产品,且该产品至少具有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业绩。
(3)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少有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业绩,该业绩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无线设备(至少包括800MHz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列车行车调度二次开发系统及设备、漏缆/射频电缆)的货物供货和相关服务等”,业绩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等弱电系统相关专业),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类项目设备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须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等弱电系统相关专业),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类项目设备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须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6)投标人须是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7)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投标人最多获得“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暨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商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的1个项目(包括流标后重新招标的)的中标资格。
7. 报名事宜
(1) 接受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