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用石灰石
2.招标范围:石灰石,拟招供货周期六个月,用量约50000吨,石灰石粉粒径(湿法脱硫),%过筛250目≥90。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7.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三份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电厂的石灰石粉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2.其他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应包括脱硫用石灰石粉的生产、供货、运输等。
(2)石灰石粉供应能力不小于800吨/日,投标人必须保证石粉供应量满足招标方要求。
(3)投标人必须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提供批复及验收意见原件备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石灰石粉质量检验报告,提供质量检测项目及设备清单备查。合作的运输单位应有营运资质,提供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9月28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 月12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购买: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