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磨煤机钢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磨煤机钢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范围:#5-8炉磨煤机钢球采购,约110吨,按实际用量结算。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3.1.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0项单机容量为140MW及以上机组的钢球供货业绩(其中至少包含5项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的钢球供货业绩且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至少具有两项单机容量为140MW及以上机组的钢球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范围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须专业连续生产钢球至少五年(须提供2013年之前(含)的钢球供货合同复印件),且2017年生产销售量在500吨及以上(须提供2017年的钢球供货合同复印件以证明生产销售量);
3.2.5.2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第三方)出具的本次招标所需规格钢球的检验报告;
3.2.5.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5.4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及华能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2.5.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电厂用户投诉等不良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28日9时起至2018年9月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