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岭风电场基础加固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青石岭风电场基础加固方案设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青石岭风电场基础加固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
适用于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青石岭风电场32台风机基础加固设计,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后基础能够满足后续的安全使用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主要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地基基础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基础加固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2.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7.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10.投标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10月26日9:00 时起至2018 年 10 月 3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