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水田风电场工程项目风电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新能源吉水水田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北面鹿角峰一带山脊,拟设计安装约20台单机容量为2.1MW的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多沿山顶、山脊布置,分布高程在180~314m之间,山脊呈“<”型,总长约13km,地势起伏一般,山脊连续性相对较好。场址区植被多为乔木、灌木,局部为高大林木,植被较为茂密。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风电场范围内的所有进场和场内新建道路、扩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1)江西吉水县水田风电场工程项目 水田风电场道路 26.7 公里;2)江西吉水县水田风电场工程项目 水田风电场吊装平台 20 个;3)以上道路及平台工程配套的涵洞、涵管、挡墙 、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线 、路缘石 、防护墩、弃土场等等辅助工程;4)20 台 2100 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基础垫层等地基与基础工程。详见第六章 招标技术文件。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237日历天。◆风机基础、箱变基础1)本工程工期 171日历日2)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 1月10 日3)本工程第一基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日期 2019年 3月10日4)本工程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完成日期2019年6 月 30日◆风电场场内施工道路、风机吊装平台工程1)本工程工期237日历日2)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 2018年11月15 日3)第一基风机道路通车 日期2019 年 1月30 日4)本工程第一基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 2019 年 3 月 20日5)本工程所有风机道路通车日期 2019 年 5月 31日6)本工程所有风机吊装平台完成日期2019 年 7 月 10 日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 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 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 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4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3.7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 。 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日18: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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