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云南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由投标人负责承包招标人两台300MW机组在2019年至2020年度期间的粉煤灰原灰对外销售,两台300MW机组一年耗煤量约为100万吨,年粉煤灰产量约25万吨,在电厂实际生产过程中,粉煤灰产量和质量受机组负荷率、发电小时数、煤种、燃烧工况及设备运行等因素影响较大,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上述数量仅供投标参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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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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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 |
2019年至2020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大约25万吨/年 |
165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至2020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法定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的处理、综合开发利用、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3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投标人在近3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华电系统内无不良评价。
4.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特别申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废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者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8.1 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制作成一个PDF或WPS格式文件)。8.2具有4年以上(含4年)从事火电厂粉煤灰销售及粉煤灰处理2年以上(含2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年消耗粉煤灰量在15万吨以上的企业。以2018年09月01日前所订立的合同为依据并详细提供使用或销售业绩(提供承包采购合同、销售或使用的合同证明)。8.3 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和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8.4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8.5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02 14:00到 2018-11-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02 14:00 到 2018-11-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