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厂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10679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厂年度脱硝运行所需的氨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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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内储存条件 |
计划需求量[吨](暂估量)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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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年度脱硝运行所需的氨水 |
氨水 |
纯度³ 20%,其他各项指标按GB/T631-2007标准执行 |
共计2个氨水储罐,2*60m3 |
2000吨 |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马各庄村规划北京东北热电中心用地 |
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 |
节假日及各种政治活动期间必须保证依厂内要求正常供货。要求供货单位要具有充足的仓储货源(提供证明文件)和周转能力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发电企业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扫描件;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氨水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氨水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或氨水)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应具有氨水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7)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氨水储存和周转能力; 8) 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0)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1)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1月03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1月10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注册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