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热电 气体采购招标公告(四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气体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气体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一号。
招标范围:
物料描述 纯度 需求数量 单位描述
氢气 99.99%\40L 2000 瓶
工业氧气 99.5%\40L 600 瓶
高纯氮气 99.999%\40L 40 瓶
高纯氩气 99.999%\40L 4 瓶
二氧化碳 99.5%\40L 200 瓶
氮气 99.6%\40L 20 瓶
氦气 99.999%\40L 10 瓶
乙炔 99.8%\40L 1000 瓶
氩气 99.99%\40L 20 瓶
供货时间:2019年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气体生产商。投标气体的生产、经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需提供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生产、经营相关气体的资质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3项及以上2015年1月1日至今从事相关气体供货业绩(含已完成和正在执行)(请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月11日9时起2019年1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9年1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