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至2022年剥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40710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剥离工程施工内容确定为露天矿剥离物的采装、运输、排弃、整平,作业区域内工作面道路的养护、防灭火等。
2.2招标范围:每年度(12个月内)不低于500万m³剥离工程且三年内不少于1500万m³,具体工程量及工程位置按甲方生产计划执行。施工工艺:单斗—卡车间断工艺。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2019年3月1日,计划竣工:2022年2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单项合同500万立方米/年露天矿采剥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业主证明、竣工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5)项目经理具有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安全资格证,附证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资格证,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附证书扫描件); (6)投标企业应当对特殊地区的社会环境及自然环境条件有独立承担风险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外部沟通协调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且该项目所要求资质及提供的项目经理需在备案册内(可中标后提供); (7)设备要求:标配斗容不小于4m³的挖掘机;载重不小于60t的自卸卡车;标配铲斗3m³及以上的装载机不少于2台;功率320马力及以上的推土机不少于2辆;标配水箱容量20m³及以上的洒水车不少于2辆;(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存放地点及产权证明;租赁设备提供意向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和设备存放地点),以上挖运设备按月剥离能力不少于50万m³配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1月1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1月19日 18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