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镇红沿河核电厂区内
一、 招标条件
红沿河二期厂区给排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地处瓦房店西端渤海辽东湾东海岸,东距红沿河镇7公里。
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建设期为2015年至2021年。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采购包,名称为“红沿河二期厂区给排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厂区生产水泵房及管网、生活供水管网及附属设备、消防水管网及附属设备 、污水管网及附属设备 、雨水管网及附属设备、供暖管网及在线设备和现场全部现有和本合同期内新建的所有给排水设施进行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工作;现场相关管线的施工和适应性迁移工作。
项目工期暂定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1日10月15日,项目工期24个月,项目地点为红沿河电厂厂区内。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专业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3. 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 5 年内 应具有不少于 1 项承接给排水系统运维或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4. 人员要求:
申请人拟委任的 近3年内 申请人应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记录,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所记录的为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 其他要求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 2 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最多 2 家子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05月15日15:30—2019年05月21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