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热电公司#5、6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EPC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公司石横热电公司#5、6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EPC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范围内所有改造设计、设备制造和安装及材料供货、运输、现场保管及检查、拆除(旧设备)、检修、新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与本次改造有关的利旧设备检修及改进,包括在本项目内。改造前、后的性能鉴定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实施,投标人同时负责配合监督。
2.3工期: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工程应满足招标人机组改造工期计划的要求,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交货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按照双方约定的交付顺序完成所有设备及资料的交付工作,施工工期均为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的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30日 16时3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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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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