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金城华亿电商服饰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8]134号、株荷发改发[2019]49号及株荷发改发[2019]7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总投资为16035.0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4264.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094.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5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所含的3栋5F多层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所包含的3栋5F多层标准厂房及配套消防控制室、设备用房、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工程总承包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编制本招标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4.1 请从2019年 9 月 20 日至2019年 11 月 5 日9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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