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畲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2.2 规模: 7万千瓦(不得小于)
2.3 建设工期: 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9月开工,2020年10月投产。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5.1 数量:不限
2.5.2 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2.5MW及以上(如果采用混排方案不能超过两种机型),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
2.5.3 叶轮直径:14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
2.5.4 轮毂高度:90m及以上(但不大于120m)。(塔筒高度不超过两种)
2.5.5 投标人所投机型方案的保证年等效利用小时不得低于2200小时(折减系数取75%)。
2.6 交货地点: 百家畲风电项目指定机位车板交货(不含塔筒),塔筒为百家畲风电项目现场临时堆场卸车交货,塔筒二次转运(包括塔筒装上二次转运车)由招标人负责
2.7 交货期: 2019年11月首批锚栓交货,2020年4月首批主机(含塔筒)及其所属附件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MW及以上容量等级陆上风电机组400台,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设计与制造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材料)。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投产业绩,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9日9:00起至2019年8月23日17:00止。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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