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二期100MW风电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康保牧场二期100MW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北处牧场,项目总装机容量100.5MW,厂址区域内有县乡级公路通过,交通运极为便利。该工程现已投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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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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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工程施工 |
土地复垦工程施工 |
2000 |
注:本标段是第二次招标,已经正常参加过投标的单位不需再缴纳标书费,只需报名参加,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对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注: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
进行第二次招标的项目,无论投标人是否参与了第一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均须重新交纳。参与第一次投标的单位,保证金将于第一次招标失败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将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自动生成,不同标段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款账号均不同。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各证书清晰扫描件。
3.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2016年1月31日至2019年1月31日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7.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9.财务要求: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19 13:30到2019-08-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19 13:30到2019-08-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