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大亚湾核电基地废液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 , 已由项目审批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 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规模:大亚湾核电基地先进废液处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废液系统 主要布置在核辅助厂房 内, 两机组共用。
因受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设计水平,目前TEU废液处理系统运维中存在处理深度不足、运维成本高、冗余设计不足和设备剩余寿期不足 等设计不足问题,通过新增先进废液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原系统分类收集废液的储存回路保持不变且继续使用,本项目新增的两列吸附除盐两列吸附除盐+精处理回路,与原有的废液处理回路 并联。新增回路能力要求:处理废液流量≥10m3/h,处理后排放液除氚放射性以外的总放射性活度浓度<18.5Bq/L。原有的废液处理回路 保留,作为冗余备用。项目其他建设要求详见采购技术规范书。2、招标内容与范围:大亚湾核电基地先进废液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系统的设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见《大亚湾核电基地先进废液处理系统研发及应用技术规范书》。
3、计划工期:大亚湾核电基地废液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48个月。
4、建设
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资质 ;
2)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特种设备 设计资质;
4)资质证书需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
3、投标人必须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截止投标日期前投标人必须具有百万千万级核电站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设计及主要装置建造总承包合同数量≥3个。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曾负责废液设计及建造量项目数量≥3。
技术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