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首开段张家湾停车场工程钢材、水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首开段张家湾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上项目施工所需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首开段线路起于武昌白沙洲江安路,在江安路设起始站江安路站,后线路向北前行,穿多处地块后,在复兴路西侧地块设复兴路站与5号线换乘,出站后线路向东偏转,穿紫阳湖,再沿张之洞路东行,过中山路后线路下穿武昌火站场站场,在武昌火车站场东侧,线路沿北安街东行,在北安街与静安路路口设武昌火车站场与12号线换乘。
本工程新建一座张家湾停车场,场址位于武金堤路与江盛路、江国路的围合地块内。场址大体呈西南方向的矩形状,位于堤后街以南、江盛路以西、江国路以东的所夹地块。其出入场线与江安路站接轨,其中出场线长1.191km,入场线长1.162km,最小曲线半径250m。车场线最小曲线半径150m,除出入场线外,其他车场线均为平坡。工程造价179399.66万元,合同工期780天。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编制、封装。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6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所在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中标能力限制:同一投标人可以报名投标多个包件,同类物资同一个投标人最多中标2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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