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庆阳市
镇原县王寨至黑河公路水源保护区整改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王寨至黑河公路水源保护区整改工程已由镇原县交通运输局以镇交发[2019]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原县,建设资金来自镇原县全额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1.完善排水设施:路线经过水源保护区地段,修建拦水带、边沟等,确保排水畅通; 2.修建应急池:路线经过水源保护区地点,修建应急池,防治路面油污等排入水源保护区。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9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2.6 工程质量:合格 2.7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近3年 内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1.1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其中:项目经理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将在一、二信封开标前使用进行身份查验,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身份查验未通过或未准时参加会议按放弃投标处理。 3.6对于被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5.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资格审查方式 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 到华睿诚项目管理 现场报名并获取文件。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11月17日9:30时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宏瑞宾馆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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