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漫湾电厂2020-2021年码头及船只运行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2021年码头及船只运行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漫湾电厂。
2.2 服务内容:对码头及船只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安全值守,并提供船舶驾驶服务。
2.3 服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对码头及船只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安全值守,并提供船舶驾驶服务:(1)负责码头及船只的安全守卫、日常检查、清洁,对船只物品进行清洁维护、检验代办、安全隐患检查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船只驾驶工作(含库区漂浮物清理时,清漂船驾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的业务范围至少有船舶管理、提供船员服务、物业管理等其中一项业务,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至少1个类似项目实施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近五年以来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止投标之日,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满足现场施工实际需要,其中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4人开展船舶驾驶工作,具体配置为:船长2人(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轮机长1人,船员1人,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等资质证书,须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须为未被国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
(6)投标人须为未被=澜沧江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登陆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1月8日9:00时起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