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东分公司2020至2022年度本部及 广东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食堂服务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东分公司,本招标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据实结算方式,中标后, 广东分公司本部及销售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 广东分公司本部及销售公司食堂提供职工中餐的饭菜制作、配送和就餐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负责 广东分公司本部及销售公司职工食堂工作日午餐以及其他临时(非工作日中、晚餐)送餐服务的饭菜制作、送餐及就餐服务;做好餐食的配送、运输、分餐;负责餐具回收清洁、消毒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具备从事餐饮服务内容;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C级》等餐饮服务相关资格。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有对外餐饮商铺营业业务或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餐饮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2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8日9: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