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防爆无轨(人、客货)胶轮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高头窑煤矿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主井为斜井,坡度12°;副井为斜井,坡度5.5°,风井为立井,井径6.0米。位于东胜煤田的北部,构造形态表现为一简单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西,倾向S25°W~S30°W。区内岩煤层产状近于水平,倾角一般小于3°。
交货期:签订技术协议后,90天完成交货。
招标范围:WC20R(A)型防爆人车4台、WC10R型客货人车2台,用于井下人员运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规模:800万吨/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矿山(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不少于3份防爆人车或客货人车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12日9:00起至2020年5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