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证券股份 办公大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证券股份 办公大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9-420103-04-01-98711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江证券股份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工程范围包括:本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含所有专业工程)、设备安装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施工图设计成果管理及审查验收,需提交审核报告(经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并满足甲方要求。)如审核报告不满足要求,监理人向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安全技术巡视、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273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243日历天。
相关服务期 30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00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2016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概算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地铁、机场、火车站、酒店、体育场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工时间),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3.4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1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从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领取。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14时3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300MW
范围:根据《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保生态补偿修复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工作,主要内容为通过对运行期海洋环境、渔业资源、鸟类、电磁等的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分析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生态修复效果,为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监测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认证类别须同时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或水质)、沉积物、生物(或海洋生物生态)、生物体残留(或海洋生物体)6大类检测能力。
3.2.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已完成的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类项目的业绩,监测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生态、海洋渔业资源、海洋生物质量中的任意一项,每个业绩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表明工作范围内容有效页,项目实施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9:00起至2021年9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