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9,3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9,33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28日至 2022年05月07日,每天
09:30:00至 12:00:00,下午 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9,3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9,333.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9,333.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283线信宜市李垌桥危桥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28日至 2022年05月07日,每天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邮 箱:3271601746@qq.com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邮 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