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隅智造工厂东南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200003077-XM001
项目名称:金隅智造工厂东南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9688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4.0995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隅智造工厂东南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等;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可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5-09至2022-05-16, ,每天
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金隅智造工厂东南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200003077-XM001
项目名称:金隅智造工厂东南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9688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4.0995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隅智造工厂东南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等;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可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5-09至2022-05-16, ,每天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