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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上海电力田集电厂生产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3年)二次招标公告

   2022-05-2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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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上海电力田集电厂生产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3年)二次招标公告已经挂网发布。如你没登录,只能看到部分招标公告,感兴趣的投标人请登录或注册阅读详细公告,了解招标资格要求及参与流程。
上海电力田集电厂生产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3年)二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进度
田集电厂生产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3年) 工期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文件价格(元)
田集电厂生产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3年) 1批 为田集电厂生产提供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期要求:自2022年
9月1日起至2025年
8月31日止。
(请登录)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田集电厂生
产保障性用车驾驶服务(3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范围内不存在尚在处置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8.业绩要求:具有国内近5年内2个及以上提供汽车驾驶服务或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签字页等复印件)。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应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责任心,要求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5月31日*。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
注:详情请先电话联系:
刘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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