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火电机组设备及管道制造质量辅助监督检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共以下2个项目
榆林项目:2台机组的受热面、集箱、锅炉范围内管道、压力容器、汽轮机、高温螺栓、大型铸件、四大管道及其配套管件等产品质量及其它监督检验辅助技术服务。
新疆项目:2台机组的国产高端锅炉管包括含四大管道管件管材、受热面钢管Super304H/HR3C/T91/T92的制造质量监检辅助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火电机组设备及管道制造质量辅助监督检验服务。
工期:暂定3个月,根据项目实际安装进度,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C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金属检验检测类合同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2项及以上无损检测证书(UTⅡ、MTⅡ),须附证明材料。
3.2.4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31日 9:00起至2022年6月6日 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