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融水四荣100MW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融水四荣100MW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2、设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和2、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近5年(自2017 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5个风电场(每个风电场容量不低于50MW)的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或证明出风电场的容量)。
3.2.3 本工程拟任设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专业资格证书、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0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1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