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南北山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黔东电厂 2023-2024 年化学药品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公司)现装机规模为 2*600MW 亚临界机组,1# 、 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 1 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入商业运营,脱硫、脱硝等 环保设施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投入运行。厂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 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 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 距沪昆高铁铜仁南站、三穗站均只有 30 余
分钟车程,距沪昆高速路青溪出口约 1.5km,交通十分便利。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B1 包:氨水 2000 桶、联胺 15000 公斤、三氯异氰尿酸 18000 公斤、聚合氯化铝 80 吨、 聚丙烯酰胺 1000 公斤、磷酸三钠 100 瓶、氢氧化钠 100 瓶和氢氧化钾 200 瓶。
B2 包:93%浓硫酸 400 吨、98%浓硫酸 600 吨、液碱 600 吨和盐酸 800 吨;
2.2.1 此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 根据招标人的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货, 最终供货总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求量为准。
2.2.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 , B1 包和 B2 包盐酸 采购为固定单价。B2 包硫酸和液碱采购单价和供货单价随国家统计局月平均单价浮动,
如现场使用量偏低,投标人不应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
2.2.3 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 求。 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2.3 工期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提出,B1 包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168 小时
内到厂;B2 包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到厂。
2.4 交货地点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黔东公司指定地点。
2.5 合同执行期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资质条件
3.2.1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
有效期内,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2 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厂商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 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3.2.3 B1 、 B2 包投标人通用资质:
(1) 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须具有相关证件: 运输许可证、车的行驶证、保险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等。
(2)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的从业人员上岗证。
(4)投标人具有销售危化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3.2.4 B1 、B2 包投标人特需资质:
(1)投标人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B2 包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硫酸、液碱和盐酸。
(2)投标人提供 B2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 B1 非药品类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 300MW 电厂 1 年(含) 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业 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不适用)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产品供货、运输、接卸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的经
验;现场接卸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产品接卸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 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
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
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8 日。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邦堆乡邦堆村
2.2.项目规模:3169.8亩,其中西藏能源有限公司承担600亩,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承担2569.8亩。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即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抚育与管护为55个月,2023年4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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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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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 |
1.植苗造林14个作业区,涉及面积211.33 公顷(3169.8 亩)。2.管护设施:架设围栏网、管护房及相关配套设施。3.灌溉设施:铺设管道等。4.抚育与管护:管护期55个月。5.本标段相关的其他工程。 |
1000 |
项目概况:
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项目按照《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建设作业设计规则》实施的造林绿化工程,是“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造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完成作业设计。
本项目由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招标,招标完成后,两家招标人分别和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根据《关于下达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2023年度承包造林任务的通知》(拉指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承包造林任务为达孜区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3169.8亩,其中西藏能源有限公司承担600亩,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承担2569.8亩,两家公司按承担面积分摊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拉萨南北山2023年度邦堆乡克日村1号片区造林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高海拔(3000米及以上)地区造林绿化项目业绩(已完工或正在承担的)。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造林绿化工程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交近半年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1 15:25到2023-03-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