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锅炉保温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7-3255-01)
一、内容:
1、原招标公告“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变更为“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变更为:2019-07-29 09:00—2019-08-04 17: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风险控制部。
三、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