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能电子商务 业务追踪及可视化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 业务追踪及可视化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华能电子商务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上海华能电子商务 现有的业务追踪系统已在工程模块和请款模块得到肯定,但由于自身设计的局限性,使得无法满足其他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随着智能化技术发展,给该系统优化带来了新的生机,将公司内部系统数据打通,并辅以其他功能,实现业务流程化管理和可视化展示。本次改造主要是基于当前数据平台的建设和内外部平台间的互联互通,通过运用OCR、DatA/V等智能化技术,优化现有业务流程,提升流程执行效率;以目前公司内部各系统中的业务数据、物流数据、财务数据为基础,风控指标、业绩指标、对标数据为标杆,进行多维度集中分析展示;建立客户信用模型,对公司各业务线的运行进行监控,实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优化业务流程可视化管理工作。
范围:上海华能电子商务 业务追踪及可视化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 业务追踪及可视化管理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软件系统开发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主要人员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信息系统相关软件技术开发工作六年以上,且有两年以上系统开发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到2019年10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
开 户 行:交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50010100177;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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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