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贵州分公司2023-2024年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各州、市,以各项目实际建设地点为准。
2.2 规模:采购总容量1GW。
2.3 供货期:2023年供应不少于300MW组件(计划供货时间2023年7月1日-10月31日);原则上2024年10月31日前,供应剩余组件,特殊情况延期供货需取得招标人同意。
2.4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采购容量(GW) |
采购组件型号 |
1 |
1 |
1.P型双面双玻、545-560W(长边尺寸2278±2mm,短边1134±1mm)。 2.P型双面双玻585W及以上(长边尺寸2172/2384±1mm,短边1303±1mm)。 3.N型、双面双玻、长边尺寸2278±2mm,短边1134±1mm。 |
注:1.投标人选择上述组件型号中的一种做为唯一报价;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上述产能;
2.本次招标采取限价招标模式,最高投标价格(招标人项目现场交货价)不得超过1.55元/瓦;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指定地点交货。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人项目现场交货或制造厂出厂交货,若选择出厂交货将按出厂价格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之一的认证。
3.2.3供货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供货总容量不少于1GW,且有投运业绩(不限投运容量,需提供投运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销售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 年3月10日9:00起至2023年3月1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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