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绿色能源总部园区项目综合能源生产管控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2023-10-31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1. 招标条件本华能雄安 雄安绿色能源 总部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雄安 雄安绿色能源 总部园区项目综合能源生产管控平台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详见招标公告

2.3 标段划分: 华能雄安 雄安绿色能源 总部园区项目综合能源生产管控平台建设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雄安

2.5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以来至少1项能源领域平台建设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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