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四级财政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 。
1.2本招标项目为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 。
项目 工程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 /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