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项目(一期)—竹构整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4-511599-04-01-387882】FGQB-00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4-511599-04-01-387882】FGQB-00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4-511599-04-01-387882】FGQB-00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 主要包括门、廊、桥、剧场、亭、厕所等共计15座竹艺建筑。费用估算约4350万元。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竹构概念方案设计及概算清单包含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并出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竹构工程的施工,其中设计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指导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及付费期: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最高不超过6.5 %(含),由投标人竞争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付费期不低于三年(含三年)(由投标人自行明确)。在投标函附录中填报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及付费期。
建设期付费:建设期不计息,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实际产值的30%。其余建安工程费及投资回报在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次月起算,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贴息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在中标付费期内每年按等额本金方式付费。项目付费期内,项目业主保留提前支付项目建设费用和投资回报的权利,按照正常支付比例支付且不承担因提前还款而致社会投资人发生的其它成本费用。项目业主若按照进度正常比例支付建设费用,同时对应的工程费率按照计价原则进行计算后的中标价基础上固定下浮8个百分点记取。
2.7、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竹构筑物两年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养护期内每年的养护费用最高不超过中标建安工程费的6%/年(含),由投标人竞争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2.2建设 主要包括门、廊、桥、剧场、亭、厕所等共计15座竹艺建筑。费用估算约4350万元。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竹构概念方案设计及概算清单包含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并出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竹构工程的施工,其中设计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指导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及付费期: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最高不超过6.5 %(含),由投标人竞争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付费期不低于三年(含三年)(由投标人自行明确)。在投标函附录中填报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及付费期。
建设期付费:建设期不计息,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实际产值的30%。其余建安工程费及投资回报在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次月起算,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贴息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在中标付费期内每年按等额本金方式付费。项目付费期内,项目业主保留提前支付项目建设费用和投资回报的权利,按照正常支付比例支付且不承担因提前还款而致社会投资人发生的其它成本费用。项目业主若按照进度正常比例支付建设费用,同时对应的工程费率按照计价原则进行计算后的中标价基础上固定下浮8个百分点记取。
2.7、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竹构筑物两年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养护期内每年的养护费用最高不超过中标建安工程费的6%/年(含),由投标人竞争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单位: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者风景园林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单位: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者风景园林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