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十三五”脱贫攻坚扶贫建设项目-象鼻至崔家水站管网延伸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固【2017】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石海水务 ,建设资金来自十三五过桥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17】1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 。
(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固【2017】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石海水务 ,建设资金来自十三五过桥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17】1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 。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建设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0 年已完成 0 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