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红原县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填埋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原县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填埋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发改行审【2021】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红发改行审【2021】1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及投资额:库区工程(垃圾坝8000m3;防渗系统20400㎡;渗沥液导排系统1200m;渗沥液调节池63m3,地下水导排系统1300m,分选台80㎡,消防水池100m3);附属工程(道路系统900㎡,门卫室、磅房、机具室200㎡,洪雨水导排系统800m);设备购置(飞灰固化设备),本项目总投资:3290.95万元。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本次标段投资额:2341.196289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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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