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金河高山蔬菜+玉米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土地整理一期)工程
答疑回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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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
为保证金口河区金河高山蔬菜+玉米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土地整理一期)工程招标顺利进行,特答疑如下:
投标人2023年4月24日09时49分56秒提问:
1、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4837.91万元,不符合乐山市评定分离方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 年版)使用说明中第二条总投资3000万以内的规定。
2、招标文件须知表7.1规定为抽取家数为5家,抽取的家数过少,排斥了很多优秀企业进入择优环节,不符合评定分离招标方式的文件精神。
针对投标人2023年4月24日09时49分56秒提问回复:
1、本项目总投资:4837.91万元,本次招标单个项目投资额:9113651.46元,为打捆审批项目。工程规模:金口河区金河高山蔬菜+玉米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土地整理一期)规划设计规模为1000亩,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3大工程组成。项目工程技术难度小,施工规范标准统一,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符合《关于印发〈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标段,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机制。”规定的要求。具有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方式的充分条件。
2、招标文件须知表7.1规定为抽取家数为5家,符合《关于印发〈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在符合性评审结束后当日,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随机从所有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投标人(不得低于三家)进入招标人评选择优环节。”规定的要求。
感谢对该项目的关注,《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