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嘉陵江流域严家山段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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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4条中原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现更正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1)投标人的设计投标报价低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2)投标人的施工投标报价低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中原评分标准为:1、设计表现:对本项目的各代表性剖面给出剖面带绿化图,优得 1.7-2 分 , 良得 1-1.4 分,一般 得 0.4-0.7 分,差得 0.1-0.2 分,无得 0 分。2、设计进度、质量、后续服务,优得 0.7-1分,良得 0.4-0.6 分,一般得 0.3-0.5分,差得 0.1-0.2分,无得 0 分。
现更正为:1、设计表现:对本项目的各代表性剖面给出剖面带绿化图,优得 0.7-1分,良得 0.4-0.6 分,一般得 0.3-0.5分,差得 0.1-0.2分,无得 0 分。2、设计进度、质量、后续服务,优得 0.7-1分,良得 0.4-0.6 分,一般得 0.3-0.5分,差得 0.1-0.2分,无得 0 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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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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