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5塔子山段K2+060~K2+527滑坡处治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03号
致各投标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中 企业业绩 “企业业绩:2020年07月01日以来(以项目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矿山治理工程、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施工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4分。”,更正为:“企业业绩:2020年07月0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矿山治理工程、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施工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4分。(注:企业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以下①或②的业绩截图资料。①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http://202.61.89.33:16005/)项目业绩信息截图;②四川省及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指定媒介(如四川省 信息网、四川建设网等媒介)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查询截图。)”
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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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