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脱硫吸收区、中储区、辅助区、脱硫码头、石膏线(电气、热控)维护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脱硫吸收区、中储区、辅助区、脱硫码头、石膏线(电气、热控)维护
2) 招标内容:脱硫吸收区、中储区、辅助区、脱硫码头、石膏线(电气、热控)维护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7)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8日~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按上述第2条“投标单位资格”,持第3条“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10点00分,招标代理单位将于截至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方可进入平台操作。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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