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石洞口二厂厂址位于上海市区北郊,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东面为华能上海燃机电厂(3×390MW)和石洞口一厂( 装机容量4×300MW );厂址西邻上海石洞口煤气厂;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
石洞口二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于1988年开工,1992年全部建成投产。本项目针对一期两台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
1.2本项目招标范围: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600MW1、2号机组高加进出水门设备改造的设计﹑制造﹑装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内容。本招标文件包括该系统改造的功能设计、制造、性能、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上海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0投标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中标后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2投标申请人应是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2.3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阀门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证书等文件;
2.2.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5套及以上同等类型阀门600MW电厂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申请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17年3月30日9:00起至2017年4月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5招标文件费:1061元(人民币) /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